招标编号:NTULSG-ZB-2018-14
受南京工业大学委托,对江浦校区亚青村学生食堂的风味餐饮合作经营项目实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浦校区浦江第一学生食堂风味餐饮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地点及计划经营范围:项目包括食堂的八个风味餐饮合作经营点,分为八个标段,各标段地点及计划经营范围如下:
标段一、食堂一楼大门口(现早餐面食档口)经营范围:限定为早餐、面食。如包子、馒头、面饼、面条、馄饨等
标段二、食堂二楼第一档口(现瓦罐汤档口)经营范围:地方特色风味小吃(瓦罐汤、麻辣锅等)
标段三、食堂二楼第二档口(现铁板饭档口)经营范围:地方特色风味小吃(铁板饭、石锅饭)
标段四、食堂二楼第三档口(现麻辣烫档口)经营范围:地方特色风味小吃(鸡排饭、芝士饭)
标段五、食堂二楼第四档口(现苗小坛鱼)经营范围:地方特色风味小吃(黄焖鸡、酸汤鱼等)
标段六、食堂二楼第五档口(现苗小坛鱼旁,新增)经营范围:特色风味小吃(肉夹馍、粥等)
标段七、食堂二楼第六档口(现臊子面档口)经营范围:地方特色面条(臊子面、锅盖面、热干面等)
标段八、食堂二楼第七档口(现麻辣香锅档口)经营范围:小炒、香锅、盖浇饭
3.合作期限:肆年(“3+1模式”,首签协议期限为叁年(2018年7月20日至2021年暑假前一天),首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一年,否则合同自行终止)。
4.合作方式:项目管理、合作经营、自负盈亏。
二.投标人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餐饮企业、餐饮品牌连锁店或个体工商户。
2.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范围为准),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三年以上,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
3.熟悉并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监控能力。
4.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必须现场经营管理(书面承诺书)。餐饮公司派驻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需通过餐饮服务中心考核,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更换,如未经餐饮中心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视为转包。项目现场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诚信明理,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即2015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0日)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餐饮经营经验的优先考虑;知名品牌餐饮连锁企业、经营品种具有明显特色和吸引力的优先考虑。
7.承诺(书面承诺书)接受学校对窗口的经营、管理、服务、价格等进行的监督管理,承诺服从管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28日12:00前(8:00-12:00,14:30-17:30),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原件接受查验(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投标时);
(3)投标人简介;
(4)近三年从事高校餐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连续性经营合同或业绩证明(目前在南京工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餐饮服务中心服务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
(5)现场经营管理书面承诺书;
(6)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申明;
(7)服从学校及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承诺书;
(8)提供目前正在经营管理的餐饮项目(1~3个)的名称、具体地址、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并在领取各个标段的投标邀标书时,按每个标段300元的标准交纳投标费用,同时按每个标段10000元的标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