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才子服装”销售,泰州市中级法院对顾某判刑4年2个月

基本案情:2009年以来,顾某与“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在泰州市兴化地区开设专卖店销售。2015年至2018年间,顾某为牟取超额利润,夫妇二人到江苏常熟等地服装市场购买“白坯”服装,让吴某制造假冒“才子”商标、吊牌等,让张某将假冒“才子”商标缝制于“白坯”服装上。顾某夫妇在二人共同经营的才子专卖店,以假乱真对外销售,赚取暴利。公安机关现场查扣了假冒“才子”服装合计3949件,非法经营数额达230余万元。2019年11月20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顾某夫妇利用自己的专卖店作为掩护,一边买卖销售正品服装,一边自己贴牌生产,真假混杂对外销售,极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案的办理不仅有效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规范本地区经营,促使企业良性健康发展,净化了当地的市场秩序。

检察官提醒:专卖店的服装不一定都是正品,也要仔细查看品质、吊牌、包装等,以免上当受骗。辨别正品和仿品,检察官有话说:要从小处着手,主要通过用料、针脚、商标、吊牌等来比较。


发布于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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