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标签内容不符规定的水稻种子,江西崇仁县一农资店受处罚

江西崇仁县政府网近日发布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内容显示,崇仁县黎荣香农资店因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种子受到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如下表:


序号

行政罚

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崇农(种子)罚[2024]1号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种子一案

崇仁县黎荣香农资店

92361024MA37TNJD7Y

黎**

崇仁县黎荣香农资店经营标签违规的水稻种子“九优粤禾丝苗”,品种审定号为国审稻20190118,规格为500克,共计1袋/60包。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印刷内容应当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标注字体、背景和底色应当与基底形成明显的反差,易于识别;警示标志和说明应当醒目,其中“高毒”以红色字体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当事人已按缴款票据号码缴款。

缴款号码为:3610242876

缴款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

崇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发布于 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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