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住”才能“办得好”

文/何竹梅

某农民要到镇上办理一个申请,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他把身份证拿给工作人员时,恰好片区停电,无奈何只好把相关材料留在那儿,回家去了。下午,电来了,这位农民匆匆来到镇上,刚进服务大厅,那位工作人员就迎上来说:“大爷,您的身份证印好了,其他手续也办好了。”那位农民感动地说:“我没来,你都记得给我办呀?”工作人员回答说:“‘记得住’的!”

这个小故事没有起伏的情节,没有激昂的言辞,却从中透露出一个质朴的道理——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无论地位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人民群众的事,应该“记得住”。这“记得住”三个字,看起来是个简单的问题,但要真正践行起来,却是很难的。因为要“记得住”百姓的事情,就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心中有民”。

在偏远的农村,百姓办事难本身就是沉疴顽疾。说白了,不谈别的,有的农民到一次乡镇都不容易。有时候到政府一趟,或因工作人员出差,或是停电之类,就办不成事,只好另选日子。有时候逢赶集的日子,但又是周末。这就导致有些简单的事情,让“最多跑一次”成为了奢望。有时把相关材料放在镇上,由于没有及时催促,有时就耽误下来,或者还把别人的资料弄得残缺不齐。询问缘由,或答曰:“忘记了!”

一个“记得住”,一个“忘记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两种不同的工作态度,区别其实就在一念之间,但究其性质、效果,那就有天壤之别了。此时,不禁想起最近看到的一组漫画来:两个学生看到垃圾桶旁的地面上有许多垃圾,商量把那些垃圾捡到桶里,但他们觉得,就算捡得再干净,别人还不是照样乱丢。于是他们一个捡垃圾,一个在纸上书写警示语。垃圾捡完了,他俩一起把警示语贴到垃圾桶上:文明,只差一步!

这则漫画道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道德实践的关键在于自觉和坚守。美国著名的建筑师詹姆斯·勒菲斯特写过一篇《做得对做得好——天知地知》,文中叙述了自己十一岁时与父亲一起钓鱼的事情。他们在离开放捕捞鲈鱼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时钓到了一条大鲈鱼,父亲坚持把它放了,并告诫孩子:道德只是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但是实践起来却很难。作者记住了父亲的话,在人生路上放弃了许多“大鲈鱼”,但成就了自己有价值的人生。

作为一名服务群众的公务员,究竟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老百姓,口头上和墙上都会讲得很清楚、透彻,而一个简单的“记得住”,就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因为要践行好自己的职责,毕竟要自觉放弃一些个人的利益。就像前面说到的那位工作人员,在电来了的时候,也许正在午休,也许正在吃饭,也许正在娱乐,但不管干什么,首先想到的是那位办事的农民,才能及时把事情办理好。

“记得住”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记住了百姓的大情小事,就是记住了“初心使命”。我们开展的学习教育实践,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一个“做”字上,“记得住”并“办得好”就是“做”的最佳体现。总之,“记得住”是服务的开始,是“办得好”的前提,愿领导干部们,都发扬“记得住”的精神,把老百姓的事“办得好”。【责编:晓轩】

发布于 202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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